【公告】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師生參與專業競賽獎勵要點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師生參與專業競賽獎勵要點說明
獎勵要點 & 公告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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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師生參加專業競賽,培養技能、創新力並提升校譽,訂定實施「師生參與專業競賽獎勵要點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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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間:本期受理校外獲獎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,申請截止日為10月24日(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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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對象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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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本校名義參加競賽並獲獎之在學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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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(專任、專案、兼任)教師及其指導之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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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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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競賽、學術論文/研討會發表、聯誼競賽、僅展示未評等獎項之活動。
獎勵金額標準
競賽等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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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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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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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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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名次等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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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競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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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5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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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3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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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2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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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1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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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競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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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2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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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1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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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1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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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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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競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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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1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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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8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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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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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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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區競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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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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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4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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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2,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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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1,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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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作品於同一競賽僅補助一次,且不得與校內其他單位重複領取獎勵。教師指導獎勵金額為該學生(組)獲得之50%。特殊貢獻經校長核可者,得另外補助機票、生活費。
申請流程 & 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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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於得獎六個月內,線上填寫並列印申請表,檢齊以下資料送至院系初審,審核後交研究發展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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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表(官方範本,下方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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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辦法、等級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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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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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作品照片或影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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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教師證明(如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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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助審查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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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文件缺漏需於期限內補正,否則視同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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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度審查二次,每次原則上按當年度經費半數分配,經費不足依比例調整。
申請表主要欄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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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、系級、身分證字號、學號、聯絡資訊、競賽名稱與主題、辦理單位及地點、得獎名次/等級、所屬類別、應繳文件勾選、切結聲明、申請人及指導老師簽名。
聯絡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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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處創業育成中心(負責彙整與審查資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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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:潘婉琦(分機284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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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:
不得以同一競賽名目重複申請;如經查屬造假或違規,將追回所有獎勵金。